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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书遗嘱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公证遗嘱须经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形式要件不满足将导致遗嘱无效,形式瑕疵是否致命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遗嘱是自然人生前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的法律工具。《民法典》继承编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不同遗嘱形式对应不同的形式要件,形式要件是否齐备直接关系到遗嘱能否被法院认可。在宁波各基层法院审理的遗嘱继承纠纷案件中,因形式瑕疵引发争议的情况较为常见。
遗嘱有效首先需要满足实质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立遗嘱时神志清醒、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后果;二是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形;三是遗嘱处分的财产属于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
在鄞州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继承纠纷中,被继承人生前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其子女就老人所立遗嘱的效力产生争议。法院通过调取病历资料、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遗嘱人立遗嘱时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最终认定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已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无效。这说明实质要件是遗嘱效力审查的基础,形式再完备的遗嘱如果实质要件不满足也会被认定无效。
自书遗嘱是实务中最常见的遗嘱形式,其形式要件为: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遗嘱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亲笔书写要求遗嘱正文全部由遗嘱人手写,不能使用打印件替代。签名应当签在遗嘱正文之后,注明的日期须包含年、月、日三项。
实务中常见的形式瑕疵包括:仅签名未书写正文(如在打印件上签名)、仅写年月未写日、签名与正文不是同一人书写等。在慈溪市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遗嘱正文为电脑打印件,遗嘱人仅在末尾签名并书写日期,法院认定该遗嘱不符合自书遗嘱"亲笔书写"的要件,不构成有效的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适用于遗嘱人因视力障碍、手部疾病等原因不能亲笔书写的情形。代书遗嘱须满足以下条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代书遗嘱对见证人的要求较为严格,见证人须具备法定资格。
打印遗嘱是《民法典》新增的遗嘱形式。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在镇海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打印遗嘱共三页,但遗嘱人和见证人仅在最后一页签名,中间两页未签名,法院认定该打印遗嘱因形式要件不满足而无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办理公证遗嘱时,遗嘱人需亲自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员核实遗嘱人身份和行为能力后制作谈话笔录,遗嘱人在笔录上签名确认。公证遗嘱因其程序严谨、证据保全完整,在实务中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遗嘱人可以以自书、代书、打印等其他形式撤销或变更此前所立的公证遗嘱。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这一变化使得遗嘱人变更遗嘱更为便利,但也要求继承人更加注意查明遗嘱人最终的意思表示。
录音录像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在北仑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继承人留下一段手机录音遗嘱,但录音中仅有遗嘱人本人的声音,没有见证人在场,法院认定该录音遗嘱因缺少见证人而无效。
口头遗嘱仅适用于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且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自动失效。口头遗嘱的举证难度较大,实务中被法院采信的比例较低。
问:自书遗嘱没有写日期,是否有效?
答:自书遗嘱必须注明年、月、日,缺少日期属于形式要件不满足。在没有其他证据能够确定遗嘱书写时间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认定该自书遗嘱无效。年、月、日三者缺一不可,建议书写完整日期。
问:打印的遗嘱有签名和手印,算自书遗嘱吗?
答:不算。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打印件不属于亲笔书写。打印遗嘱是《民法典》规定的独立遗嘱形式,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仅有签名按手印的打印件不符合任何遗嘱形式的要件。
问: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可以是继承人的配偶吗?
答:不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继承人的配偶属于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具备见证人资格,由此所立的代书遗嘱会被认定为无效。
问:老人立遗嘱时精神不太好,遗嘱还有效吗?
答:关键看老人立遗嘱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老人因疾病导致认知能力严重下降,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所立遗嘱可能被认定无效。实务中通常通过病历资料、司法鉴定等方式审查。建议在老人意识清醒时尽早安排立遗嘱事宜。
问:公证遗嘱能被后来的自书遗嘱撤销吗?
答:可以。《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遗嘱人可以以自书遗嘱等形式撤销或变更此前所立的公证遗嘱。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不再区分遗嘱形式。
问:遗嘱处分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整份遗嘱都无效吗?
答:不是整份无效。遗嘱中处分他人财产的部分无效,处分自己合法财产的部分仍然有效,属于部分无效。例如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份额,遗嘱人无权通过遗嘱处分,该部分无效但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
问:宁波地区办理公证遗嘱去哪里办理?
答:宁波市各区的公证处均可办理公证遗嘱,如宁波市天一公证处、永欣公证处以及各区公证机构。遗嘱人需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财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建议提前电话预约并咨询所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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