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轨赠与小三的钱能要回来吗?

发布时间:2026-08-07 · 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 · 杨宏成律师团队

可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配偶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俗称"小三"),违背公序良俗,赠与行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153条、第1062条,配偶有权请求法院确认赠与无效并要求第三者返还全部款项。需要证据包括:转账记录、银行流水、购物凭证、聊天记录、亲密照片等。即使赠与方不配合,配偶也可单独起诉第三者。杨宏成律师有宁波地区第三者返还财产案件处理经验,可帮您最大限度追回损失。

相关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5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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