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 · 问答式FAQ · 发布 2026-08-24 · 更新 2026-08-24 · 作者:杨宏成律师

夫妻互有过错时损害赔偿如何认定?

一句话结论

夫妻双方均有法定过错情形的,人民法院对其中任何一方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均不予支持。

核心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90条:夫妻双方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6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7条: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双向过错的基本规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将损害赔偿请求权赋予“无过错方”,其制度本意是对纯粹受害一方进行救济。当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都存在重婚、同居、家暴等法定过错时,救济基础便不复存在。

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九十条进一步明确,双方均有该条所列过错情形的,一方或双方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二、何谓“均有过错情形”

此处所指过错,须对应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列举的五类法定情形,而非一般意义上的性格冲突或生活琐事争执。仅有轻微矛盾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过错相抵。

三、举证责任的特殊性

在双向过错抗辩中,主张对方也有过错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不能仅凭怀疑或传闻,而应提供相应证据。

若仅能证明对方存在一般过错而未能对应法定情形,法院仍可能不支持相抵抗辩。

四、与财产分割的关系

过错相抵影响的是“损害赔偿请求”,并不直接等同于财产分割中的“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即便赔偿请求不被支持,财产分割时仍可依法考虑过错因素。

处理环节是否考虑过错法律依据
损害赔偿请求双向过错则不支持解释一第90条
财产分割照顾可酌情照顾无过错方民法典第1087条
子女抚养以最有利于子女为原则民法典第1084条

五、常见误区

六、证据收集建议

七、诉讼中的主张策略

被告如拟提出双向过错抗辩,应在答辩阶段明确主张并提交证据,而非庭审中临时提出。原告则应先夯实自身“无过错”或对方单方过错的事实。

法院会综合全案证据判断双方是否均落入法定过错情形,再决定是否适用第九十条。

八、专业判断的必要性

双向过错的认定高度依赖证据与情节比对,非专业人士容易混淆“一般过错”与“法定过错”。杨宏成律师团队能够结合个案梳理双方行为性质,判断是否存在适用解释一第九十条的空间,并据此制定应诉或主张方案。

如您不确定自身情形是否构成双向过错,建议携带材料进行专业评估。

本页内容为一般性普法说明,不构成针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延伸问答(10问)

双方都出轨还能要赔偿吗

若均属法定过错情形,法院对任一方赔偿请求一般不予支持。

一般吵架算不算过错相抵

不算,须对应民法典1091列举的法定情形。

对方偶尔动手但没伤情能抗辩吗

需证明达到家暴或虐待程度,偶发且轻微通常不够。

赔偿不支持影响分财产吗

不必然,财产分割仍可依法照顾无过错方。

被告中途才提双向过错有效吗

应在答辩期明确主张并提交证据,临时提出不利。

同居和一夜情区别在哪

同居强调持续稳定共同居住,偶发关系不构成本条同居。

我也有错但程度轻怎么办

关键看是否落入法定情形,程度影响而非性质。

能同时主张赔偿和少分财产吗

赔偿请求与财产分割照顾属不同规则,可分别主张。

过错证据只有聊天记录够吗

单一证据证明力较弱,建议结合其他材料形成链条。

法院怎么认定其他重大过错

结合行为性质、后果、社会影响等综合裁量。

如需就您的具体情形获得进一步分析,可联系杨宏成律师132-1662-8687 / 0574-5658-5399,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宁波市镇海区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9层。

延伸阅读

双方过错过错相抵损害赔偿民法典1091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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