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时其子女还能代位继承吗?
一句话结论
一句话结论
核心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8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4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四)遗嘱无效或者被撤销。
一、区分“丧失”与“放弃”
代位继承能否发生,首先取决于被代位继承人究竟是被“剥夺”继承权(丧失)还是主动“放弃”。二者法律后果不同,是判断晚辈血亲能否代位的关键。
- 丧失:因第1125条法定事由被剥夺
- 放弃:继承人自愿表示不接受
- 后果不同:丧失一般阻断代位,放弃则未必
二、丧失继承权对代位的阻断
依通说与司法实践,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一般不得代位继承——因其已无“有权继承的份额”可供代位。丧失系对继承人资格的否定,连带影响代位基础。
- 丧失则无应继份额
- 晚辈血亲代位失去前提
- 例外须依法定特别规定
三、放弃继承不当然阻断代位
若被代位继承人仅“放弃”继承(第1124条书面表示),其晚辈血亲仍可代位继承相应份额;放弃是处分既得期待权,不消灭亲属代位地位。
- 放弃:晚辈可代位
- 丧失:晚辈一般不可代位
- 关键在性质判断
四、丧失与放弃的对照
| 情形 | 被代位人状态 | 晚辈能否代位 | 依据 |
|---|---|---|---|
| 被代位人丧失继承权 | 资格被剥夺 | 一般不能 | 第1125条、第1128条 |
| 被代位人放弃继承 | 自愿不取 | 可以 | 第1124条、第1128条 |
| 被代位人先死且未丧失 | 正常 | 可以 | 第1128条 |
五、丧失继承权的事由范围
第1125条列明五项丧失事由,均严重违背伦理或妨碍遗嘱真实;一旦成立,不仅本人无权继承,亦影响代位链条。
-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 为争产杀害其他继承人
- 遗弃虐待情节严重
- 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 欺诈胁迫妨碍立遗嘱情节严重
六、宽恕与恢复的可能
民法典对遗弃、虐待等部分事由设有“宽恕”制度:继承人确有悔改、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事后列为继承人的,可不确认丧失。宽恕成立则代位基础可能恢复,需结合具体事实。
- 宽恕限于特定事由
- 须被继承人明确意思
- 恢复后代位可重启
七、实务认定要点
- 查清丧失事由是否成立(证据充分)
- 区分丧失与放弃的法律文书性质
- 关注宽恕是否发生
八、专业建议与举证
杨宏成律师团队建议,处理涉及“丧失继承权”的代位争议时,应先固定被代位人行为证据与宽恕事实。宁波地区当事人如遇亲属间此类尖锐争议,宜尽早收集报警记录、裁判文书、被继承人意思表示等材料,避免份额争议扩大。个案差异大,建议携带证据咨询。
- 区分丧失/放弃
- 收集宽恕证据
- 代位基础逐层审查
延伸问答(10问)
父亲丧失继承权子女还能代位吗?
一般不能。丧失继承权阻断代位,晚辈无应继份额可代。
父亲只是放弃继承子女能代位吗?
能。放弃不消灭代位地位,子女可代位相应份额。
丧失继承权后还能恢复吗?
部分事由可经被继承人宽恕恢复;须有明确宽恕意思。
哪些行为会丧失继承权?
第1125条五项:故杀被继承人、争产杀他人、遗弃虐待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欺诈胁迫立遗嘱情节严重。
被代位人先死但曾虐待被继承人子女还能代位吗?
若丧失事由成立,则不可代位;未成立则可。
放弃继承必须书面吗?
是。第1124条要求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否则视为接受。
宽恕怎么证明?
被继承人书面/口头(有见证)表示宽恕,或事后将其列为继承人等。
代位继承以哪份遗嘱为准?
代位本身属法定继承规则;若被继承人有遗嘱,先按遗嘱,冲突时以最后遗嘱为准。
侄甥在何种情况代位?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死且其子女代位(民法典新增),同样受丧失/放弃规则影响。
丧失继承权会影响必留份吗?
丧失继承权者通常无必留份资格;与其晚辈代位亦受牵连。
如需就您的具体情形获得进一步分析,可联系杨宏成律师:132-1662-8687 / 0574-5658-5399,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宁波市镇海区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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