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遗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6-08-07 · 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 · 杨宏成律师团队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时效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如果继承人之间对遗产长期未分割且未主张权利,可能涉及时效问题。宁波地区法院对继承时效审查较严格,建议发现权益受损后尽早咨询律师。杨宏成律师可帮助您评估是否超过时效并制定维权方案。

相关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8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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