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农村宅基地离婚时怎么分?
农村宅基地具有特殊性:1)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2)宅基地使用权一般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挂钩,非本集体成员离婚时通常不能取得宅基地使用权;3)宅基地上房屋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需考虑建房审批、出资、居住需求等因素;4)实践中常见做法:房屋归一方所有,给予另一方折价补偿,或保持共有状态。宁波农村地区宅基地分割较复杂,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杨宏成律师可结合宁波农村实际情况为您提供法律意见。
相关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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