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离婚冷静期是多少天?可以撤回吗?

发布时间:2026-08-07 · 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 · 杨宏成律师团队

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协议离婚有30天冷静期。流程为:双方到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进入30天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再到场领证。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均可撤回离婚申请。注意: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没有冷静期。如果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或情况紧急(家暴等),可直接走诉讼离婚途径。宁波各区婚姻登记处均可办理协议离婚申请。

相关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07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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