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家暴怎么取证?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

发布时间:2026-08-07 · 浙江浙杭(宁波)律师事务所 · 杨宏成律师团队

宁波家暴取证方法:1)报警记录:每次家暴立即拨打110,警方出警记录是最有力证据;2)伤情鉴定:到家暴伤情鉴定机构或医院验伤,保存病历和诊断证明;3)照片录像:受伤部位拍照、家暴现场录像;4)证人证言:邻居、亲友目睹家暴的证言;5)聊天记录:威胁恐吓的短信、微信记录;6)居委会/妇联记录:向社区或妇联求助的记录。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可向居住地或家暴发生地法院申请,裁定72小时内作出,紧急情况24小时。保护措施包括禁止家暴、禁止接触、责令迁出等。杨宏成律师团队配有心理咨询师,可协助受害方同时获得情感支持与法律保护。

相关法律依据

  • 《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

需要进一步咨询?

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或涉及具体案件材料,建议直接联系杨宏成律师团队进行一对一评估。
手机:132-1662-8687 座机:0574-5658-5399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