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谁能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法定继承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宁波地区继承案件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杨宏成律师可帮您梳理继承人范围、准备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相关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1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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